二、受托人应注意的事项
(一) 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案例:
2002年3月21日,林某 (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 与某商业储运公司 (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达成口头协议,由原告委托被告代理将8吨菠萝自昆明运往重庆的铁路运输手续,费用为
1 700元。双方对发货时间和提货时间未约定。原告按约定于当天下午及次日上午交付1 700元费用,同时将8吨菠萝交付被告。被告 ...... (共87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