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纪合同签订环境
行纪,又名经纪,又称为信托,对活跃商品经济,调剂余缺,促进物资交流,有重要意义。行纪合同在我国大陆被称为“信托合同”,行纪人被称为“信托商店” 或者“委托行”。现在全国各地新建许多贸易信托、行纪等机构,包括房地产中介机构、独家销售公司等。由于行纪人往往是在一定领域内从事专门性经纪活动,比较了解行情,熟悉业务和供求关系,且手段简便、灵活,可以为委托人提供有效的服务,对扩大商品流通,促进贸易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行纪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合同法》第414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行纪 ...... (共191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