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居间合同的居间人应注意的基本事项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约的媒介服务。
这是居间人的主要义务,居间人应当忠实地履行此项义务。如果居间人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保密义务。
居间人在为委托人完成居间活动中获悉委托人的有关商业秘密以及委托人提供的各种信息、成交机会、后来合同订立的情况等,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保守秘密。
3. 尽力义务。
居间人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尽力为委托人提供信息或使委托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
4.在媒介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应当就订约事项,尽其所知,据实报告于双方当事人。
在这种合同中,如果居间成功,则居间报酬是由当事人 ...... (共148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