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洪水灾害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一、新中国成立后洪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影响
新中国成立后流域历次洪灾累计的直接、有形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537亿元 (1990年不变价格,下同),平均每年12.8亿元。逐年的损失情况见图2-8-1。
由图可见,洪水灾害主要集中在几个大洪水年,其损失及影响特别突出。如在42年中,二个1级特大洪灾年 (1956年、1963年) 就损失299亿元 (1990年不变价,下同),占42年总损失的55.7%,平均每年损失149亿元,为平均值的11.6倍。三个2级大洪灾年 (1953年、1954年、1988年) 共损失63.0亿元,占11.7%,平均每年损失21.0亿元,为平均值的1.6倍。四个3级一般洪灾年共损失61.8亿元,占11.5%,平均每年损失15.5亿元,为平均值的1.2倍,不 ...... (共458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