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防汛与抢险
一、防汛组织与防汛工作
海河流域是我国首都所在地,地理位置特别重要,又是洪水灾害频繁发生的地区,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非常重视海河流域的防洪工作。在1991年8月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对防汛组织是非常明确的,要求各级政府成立防汛指挥部,抓好防汛工作,要求各流域机构设立防汛办公室,负责本流域的防汛日常工作。县以上地方政府设防汛指挥部,由政府首长担任指挥。并在地方设防汛指挥部的办事机构。
《防汛条例》 中规定防汛工作的方针是: “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并且要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开展 ...... (共989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