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木材材积表
分类:立木、木材材积222字
伐倒木经过打枝截梢后形成的干材称为原条,原条经造材后形成的原木段称为原木。在我国分原条和杉原条两种,原条在东北、西北林区作为森工半产品,杉原条在南方林区作为产品流通。根据用途不同,原木分为特级原木、直接用原木、加工用原木、次加工用原木、小径原木等。
原木和杉原条作为产品要符合国家标准。标准对每一种原木和杉原条的用途、尺寸及尺寸进级、公差、木材缺陷限度、尺寸检量及材质评定办法等都有规定。原木材积和杉原条材积可根据其径级和长度在木材材积表上查找 ...... (共22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