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工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电工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师鉴定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神经病、癫痫病、色盲等)。
(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本部门专业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供电部门和劳动部门发给的电工操作证或安全技术合格证。
电工人员每年要参加一次安全规程考试(根据各地方时间安排),考试成绩将记入电工合格证,不合格者要停止工作。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安全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工作。
新参加电工专业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然后在电工人员的指导 ...... (共31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