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1.合同的变更
《合同法》中的合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手续。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应作明确约定,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因合同的变更而使一方当事人受到经济损失的,受损一方可向另一方当事人要求损失赔偿。
2.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向第三方(受让方)转移的法律行为。
合同的转让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合同债权的转让。合同债权的转让,是指不 ...... (共228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