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尺寸注法
(1) 尺寸注法的三要素: 尺寸注法的三要素 (GB/T 4458.4—2003) 见表1.1.7。
表1.1.7 尺寸标注的三要素
标注
要素说明及图例尺
寸
界
线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并应由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处引出。
也可利用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作尺寸界线[图(a)、图(g)]
尺寸界线一般应与尺寸线垂直,必要时才允许倾斜。在光滑过渡处标注尺
寸时,应用细实线将轮廓线延长,从它们的交点处引出尺寸界线[图(b)]
标注角度的尺寸界线应沿径向引出。标注弦长的尺寸界线应平行于该弦的
垂直平分线[图(c)]。标注弧长的尺寸界线应平行于该弧所对圆心角的角
平分线[图(d)],当弧度较大时,可沿径向引出[图(e)]
续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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