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村镇民居选址宏观要求
村镇民居选址要坚持以原址改建为主,异地新建为辅的基本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1) 在选址落实的过程中,要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要切实保护日渐减少耕地的这一基本国策,严禁占用植被繁茂山地、良田、已耕的山地,鼓励利用土壤贫瘠的荒山、荒地、丘陵等贫瘠地带;不占或少占林地和人工牧场等地。
(2) 房屋建设用地应选在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且具有适宜的建设条件和卫生条件的地带。
(3) 房址应避开铁路线路、重要公路等公路交通线路;必须远离高压输电线路,与各类电力线路必须保持安全距离:1kV以下不小于4m、 4kV以下不小于6m;同时也不能占压地下管线。
(4) 选址应避开有开采价值的地下矿 ...... (共36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