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泰国现行宪政制度
一、泰国现行宪法的产生
泰国现行宪法是1991年12月9日由国王签署颁行的《佛历二千五百三十四年泰王国宪法》。这是一部正式宪法,由国家立法委员会制定。1991年2月23日,以泰国武装部队最高司令顺通·空颂蓬上将为首的军人发动政变,推翻了差猜·春哈旺政府,同时终止了1978年颁布的《佛历二千五百二十一年宪法》。1991年3月1日,国王批准执政的国家安全委员会颁布了临时宪法,根据临时宪法条款成立国家立法委员会,制定新的正式宪法,经过半年多的时间起草,于1991年12月通过并经国王签署,成为现行的第15部宪法。
这部宪法颁布后,泰国各界对宪法中的一些条款反映激烈,要求进行修改。1992 ...... (共3347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