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 考核评级管理
(1) 国家级考核机构负责一级达标企业的考评,省级考核机构负责二级达标企业的考评。
(2) 企业应成立由安全标准化负责人任组长的自评小组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逐级向当地设区的市安全监管局、省级安全监管局、相应考核机构提交书面考评申请。同时,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网址:www.nrcc.com.cn,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提交有关信息和考评申请。
(3) 考核机构收到企业的考评申请后,应按照本规范的要求进行考评,形成考评报告。
(4) 企业应将每年的自评报告报相应考核机构,接受考核机构审查。
(5) 考核机构对达标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但应确保有效期内至少抽查1次 ...... (共28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