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5 应急救援器材
5.9.5.1 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
5.9.5.2 企业应建立应急通讯网络,保证应急通讯网络的畅通。
5.9.5.3 企业应为有毒有害岗位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记录,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1) 化工企业气体防护站工作和装备标准
HG/T23004—92《化工企业气体防护站工作和装备标准》适用于大量生产和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化肥、氯碱、纯碱、硫酸以及有机合成等大中型企业。其他化工企业根据需要,可参照本标准单独或联合设立气防站。
小型化肥、氯碱、纯碱、硫酸以及有机合成企业,可根据本标准要求设立救护室。
(1) 气防站 ...... (共283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