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普 > 欧盟化妆品管理法规及检测

第一节 法规文本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

2009年11月30日

(重新修订)

(文本与欧洲经济区相关)

考虑到欧洲共同体条约,尤其是其中第95条,

考虑到欧盟委员会的提议,

考虑到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的意见 [1],

并遵照欧洲共同体条约第251条中规定的程序 [2],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鉴于如下情况通过本法规:

(1)1976年7月27日颁布的关于协调欧盟各成员国间化妆品相关法律的欧盟理事会指令76/768/EEC [3]已经进行多次实质性修订,并且仍需进一步修订。因此有必要将原指令重新修订为单一文本,予以明确。

(2)法规作为适当的法律文件,规定明确而详细的准则,可避免其在欧盟各成员国之间转化时出现偏差。此 ......     (共24449字)    [阅读本文]>>

推荐内容

  • 欧盟化妆品管理法规及检测

    第四节 附录Ⅱ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

    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

    354字 84
  • 欧盟化妆品管理法规及检测

    第三节 眼刺激/腐蚀实验

    一、动物实验及优化方法 检测化学物的刺激性和腐蚀性的传统实验是由Draize等提出的兔眼实验,目前仍是测定急性眼毒性的国际标准,如OECD TG405和EC B.5。近年来,在动物福利和压力下,一些优

    6087字 58
  • 第二节 附录Ⅰ化妆品安全性报告

    化妆品安全性报告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A部分化妆品安全信息1.化妆品的定量和定性组成化妆品的定性和定量组成,包括物质的化学性质[如果可能,应包括化学名称、国际化妆品成分名称(INCI)、美国化学文摘登记号

    1396字 118
  • 第三节 附录Ⅱ至Ⅵ的前言

    1.在附录Ⅱ至Ⅵ中:(a)“淋洗类产品”指专门施用于皮肤、头发或黏膜组织,使用后需要清洗的化妆品;(b)“驻留类产品”指专门施用于皮肤、头发或黏膜组织,长时间接触的化妆品;(c)“毛发用品”指专门用于头

    573字 94
  • 第五节 附录Ⅲ化妆品限用物质清单

    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1]参照最高限量,每种物质在化妆品中的比例总和不超过1时,可单独或与其他物质混用。[2]作为防腐剂使用,见附录V,第

    428字 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