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首都称谓略说
世界是复杂的,各个国家的情况也多种多样。这在首都方面也相应有各种各样的反映。仅“首都”一词,已远远不能概括所有情况。因此,出现很多与首都有关、由之引申出来的一大批派生称谓:
正式首都——法定首都。
法定首都——宪法首都。因为只有国家宪法才有权规定首都所在地。
宪法首都——宪法明文规定的首都。
事实首都——名义上不是首都,但实际等同于首都。
名义首都——法律(宪法)上是首都,但政府机构并不设在其中。
立法首都——国家最高立法机构所在地。
司法首都——国家最高司法机构所在地。
行政首都——国家最高行政机构所在地。
政府所在地——国家最高行政机构所在地 ...... (共45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