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应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应作为竞争性费用; 规费和税金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应作为竞争性费用。(2)投标人投标时,招标人采购的材料 (简称甲供材料)单价应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3)工程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应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风险内容及其范围。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可能会带来损失的、不确定的状态,具有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三大特性。工程风险是指一项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调试以及移交运行等项目周期全过程可能 ...... (共121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