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直流系统基本参数
2.2.1 直流系统电压允许变动范围直流系统标称电压分为220、110V和48V,根据直流负荷的要求,直流系统标称电压选择原则如下:(1)专供控制负荷的直流系统宜采用110V。(2)专供动力负荷的直流系统宜采用220V。(3)控制负荷和动力负荷联合供电的直流系统采用220V或110V。(4)当采用弱电控制或弱电信号接线时,采用48V及以下的电压。按照上述原则选择直流系统标称电压的原因和依据为:1)控制负荷本身负荷小、电流小,即使用于操动机构的跳、合闸电流也仅为2.5~5A,供电距离短,采用110V容易满足各种运行条件下的电压水平要求。2)电力工程的规模较小时,如1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工程和小容量的发电工程,直 ...... (共102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