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与“朝贡制度”相关的几个概念
“朝贡”一词,目前所见的史籍中,最早见于东汉人班固所做的《汉书》。班固在叙述西域民族的朝贡制度时云:“都护是立,总督城郭,三十有六,修奉朝贡,各以其职。”[1]这里记述了汉代西域都护府所辖的36个城邦小国,遣使至汉廷朝见天子,贡纳方物,谨守藩臣之职。其后,西晋人陈寿作《三国志》时,将“朝贡”一词用于叙述包括东北民族在内的边疆各族与汉朝及魏蜀王朝的政治关系,如“汉光武帝八年,高句丽王遣使朝贡,始见称王”。魏明帝“青龙中,帝图讨辽东,以俭有干策,徙为幽州刺史,加度辽将军,使持节,护乌丸校尉。率幽州诸军至襄平,屯辽隧。右北平乌丸单于寇娄敦 ...... (共562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