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广告的文本定义
广告与其他传播方式的根本区别在于文本,从广告文本形式特征角度讨论广告,有助于我们把握广告的本质。为与 “活动论” 相区别,本书将此路径称为广告的 “文本观”。陈谦和刘芳认为,把 “广告视为广告作品或者广告” 是广告概念的另一种认识倾向。他们在合著的 《广告新论——若干问题的学术探讨》 中指出:
关于广告概念,目前存在两种基本的倾向: 一是将广告视为广告作品或者广告物——各类媒体如报刊、广播电视、路牌、招贴等已经刊播的广告成品。大凡提及广告,视野所及多止于此,研究的对象多限于此,这在不少已经发表的成果中表现得较为明显。二是不少成果 (包括教材) ...... (共440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