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 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印发《违反消防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的通知
甘公消〔2017〕 176号
各支队:
为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统一规范违反消防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法律适用,根据公安部修订后的《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公通字〔2015〕35号),总队对全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违反消防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即消防行政处罚案件案由)进行了梳理汇总。现将《违反消防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立即对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的“案由管理”进行调整。
各地在贯彻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总队防火监督部法制处。
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
2017年6月6日
违反消防行政管理行为 ...... (共631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