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4 水质评价
水质评价标准应与水功能区划相符,若某些断面不符,可对污染物浓度输入参数、计算单元排污量及入河量进行调整。计算单元排污总量、水功能水质保护目标、水资源供需平衡经过多次信息反馈,才能确定断面最终的水质指标。
以水资源网络节点图为基础,针对水功能区断面水质浓度,结合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水资源分区水质现状、计算单元分区需水类别的调查数据,采用单因子法与水质综合评价法 (M值法、W值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等) 确定各节点的水质类型、计算单元内当地可利用地表径流、外调水、回用水水质类型,均作为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信息。研究中采用化学需氧量 (COD) 和氨氮 (N ...... (共279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