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3 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投入转移支付体系的重塑
(1) 界定政府间事权。农村水利建设应以公共财政为主导。实际实施时就会存在一个各级财政分担的问题。在农村水利建设中,事权划分不清问题一直存在。例如,许多流域性工程建设仍然需要地方配套投资,而一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央财政又给予了相当比例的补助,各级财政之间越位、缺位、不到位的现象错综复杂。水利上也曾经试图解决事权划分的问题,可是由于种种原因,最终很难得到解决。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的水利投入新机制。这就要求清晰划分各级政府在农村水利建设上的职责范围,将各级政府职能限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各级政府进行 ...... (共216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