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2 激励的主体和客体
1. 激励的主体
在探讨有关农村水利建设公共财政投入分担的激励机制时,很明显,中央及各上级政府就是在这机制中起主导作用的激励主体。这里,所要探讨的不是中央及上级政府是否具有激励主体的资格,而是要明确它们是否去承担起主体的责任,从而真正成为激励的主体。
当中央及上级政府还没有实施对下级政府激励时,也就是说它还没有主动去承担主体责任时,它虽然具有激励的主体资格,但却不能成为激励的主体。一些地区的上级政府目前还没有真正成为激励的主体。究其原因,一方面主要是由于它们从主观上并未意识到农村水利建设的长远效益,为了追求短期政绩,自身就对农村水利建 ...... (共82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