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赔偿请求人: 陈某某、张某某
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 某县公安局
2001年4月7日,某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原副所长林某对两赔偿请求人陈某某、张某某之子陈某刑讯逼供并致其死亡。林某于2001年12月21日被终审判决犯刑讯逼供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赔偿请求人陈某某、张某某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县公安局于2001年11月1日决定立案审查。同年11月间,赔偿义务机关县公安局多次口头告知赔偿请求人陈某某、张某某关于对其赔偿的金额及计算标准。赔偿请求人陈某某、张某某对此不服,于2001年12月14日向复议机关某市公安局递交了 《关于不服某县公安局对被害人陈某赔偿问题的申请复议报告》 ...... (共167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