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婚姻习俗
历史上,毛南族不拒族外和同姓通婚,但同宗五服内不得通婚,亦有姑表婚、兄终弟及 (弟终兄及)、不落夫家的现象。一般为一夫一妻,少数纳妾。新中国成立以前,毛南族男女青年有对歌恋爱的自由,但婚姻不能自主,常常受到父母、兄嫂或其他社会力量的阻挠,婚姻悲剧时有发生。
那时,人们常常看到一些有趣的现象。一是“打手帕语”。圩日看好对象,散圩后,甲方到街头等待,见乙方三五成群走过不远,便吹口哨引乙方回头,此时即用手帕从下往上挥,喻意要乙方停下来。乙方如同意,亦将手帕从下往上挥过头顶,意思是“你过来”;如不同意,就将手帕从上往下挥动,其意是“你回去 ...... (共489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