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文件共享vs.版权
P2P文件共享网络(如Napster,Grokster,Kazaa,Morpheus,以及eDonkey等)的主要功能是让连在互联网上的大量用户能够直接交换和储存数字文件[1]。在P2P文件共享网络上流通着海量的版权音乐作品,根据美国版权法,这些音乐作品的版权分别指向于歌曲(song)和歌曲之演绎(sound recording),两者的版权所有人(一般而言,前者是词曲作者,后者是唱片公司)被授予了专有性复制权、发行权、制作演绎作品权、公开表演权(歌曲)、公开展示权以及数字播放权(录音制品)[2]。P2P文件共享的大规模复制与传播使得这些专有权受到了极大的侵犯,而由P2P文件共享所推动的数字音乐传播模式又使得当初为促进音乐作品的创造与传 ...... (共1843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