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社会救济
对洪水给公众造成的灾害进行救助活动,构成了洪水社会活动的第三条主线。当发生洪水灾害时,那些健康和财产受损的人群将会得到社会援助。在国家红十字会成立前,救济品都是由热心的公众团体处理的。以1874年7月26日发生在匹兹堡和阿勒格尼的洪水为例,这场洪水造成的后果是超过119人死亡,这两座城市的市长委任一个特殊的组织来减轻洪水灾害。该组织从当地筹集到6.3万美元善款,并且将全部善款派发到应得的难民手中,用来购买药品、墓葬品,以及为那些因洪水而变成孤儿的孩子发放救济金[E35],他们的工作也因不需外界援助就能满足紧急救助的要求而自豪。而联邦政府的援助手段,似 ...... (共341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