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
1月,县委作出在全县进一步宣传土地集体所有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长期不变的部署,农村工作中强调“十统一”,即统一土地管理,统一生产计划,统一增产措施,统一农田、道路、学校建设和机耕,统一造林、育苗,统一扶贫项目管理和资金发放、回收,统一科技培训,统一劳务输出和产前产后服务,统一抓计划生育,统一进行法制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月2日下午,新营林区铁沟小水沟和新营关下酱窝两处草山发生火灾。县委、县政府动员县直机关干部职工及新营、买家集、新庄、罗家集乡民兵992人及时上山将火扑灭。过火面积463亩。
3月7日至10日,政协和政县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 ...... (共203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