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
分类:石城县大事423字
县委、县政府作出 《关于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教育事业的决定》 (石党发 〔2001〕 22号)。明确提出: 增加教育投入,全面实行教育事业费全县统筹; 教师工资含各种津贴与公务员一起纳入财政统发范围; 从2001年起,连续三年县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按同口径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将乡镇教育办公室与乡镇中心小学合并,中心小学校长兼任教育办公室主任,取消教育办公室的独立编制和财务,精简非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
23日 县委、县政府印发 《关于县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若干规定》 (石党发〔2001〕 23号),规定县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不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 (共42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