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
分类:陕西历代旧志452字
麝香每年额供二两,解布政司[1],汇解礼部[2];今奉文折价充饷。按: 略阳处万山之中,物产不饶,民性朴鲁[3],服贾鲜术[4],食货之通于四方者罕矣。至于布帛菽粟之恒[5],昆虫草木之细[6],他邑皆然,何足纪乎?麝香为物虽微,志之以见任土作贡[7]之义。
【校注】
[1]额供: 规定定额,上供给朝廷的物品。布政司: 清代以承宣布政使司为一省最高民政机构,主官为布政使,仅次于巡抚。
[2]汇解礼部: 汇聚起来送往礼部。礼部: 自唐宋以后,朝廷机构,职掌礼仪、贡举,学校、考试、风教、宗教及及接待外使。
[3]朴鲁: 朴实不谲诈。
[4]服贾鲜术: 不长于经商。服贾(gǔ): 经商。
[5]菽粟: 豆类和谷 ...... (共45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