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口控制
本县有组织有计划地控制人口的工作始于1963年。解放前,民间偶有节孕生育、中止妊娠者,多用中草药或水银等毒物,甚至用外力压迫腹部,无避孕措施。1962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后,县医院成立了计划生育指导室,为4个区配备了计划生育干部,宣传节育避孕的科学知识。迄1965年底,共作各种节育手术104人,出售了部分避孕药具。
1966~1970年,人口控制工作中断。
1971年以后,人口控制工作进入全面推行阶段,从县到区、乡普遍建立了机构,充实了计划生育干部队伍。1974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从1972年的18‰下降到13.5‰,提前1年实现了“四五”人口规划,被列为全省计 ...... (共42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