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渠道工程
清朝中期,境内以土渠为主的灌溉渠系已趋完善。有干渠、支渠(坝)、斗渠(沟)、毛(农)渠,多以小修小补利用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开展档次不同的渠道建设,按照水利管理部门的规划设计,采取民办公助(政府出水泥、钢材、木料等,受益农民出勤)方式,实施渠系配套工程。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初,合渠并坝,对旧渠进行整理和改造;60年代末至70年代制定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在建设新渠的同时对渠系进行卵石干砌和砼浆砌等大规模改造;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原有的渠系进行改造维修,新渠系建设主要以斗、毛渠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末级渠系建设与农田配套。至2010年,区内共建有干渠10条 ...... (共278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