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官学的管理及奖惩
西周“国学”对学生的管理有奖励与惩罚并行的记载。《礼记·王制》载:“大司乐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对于“不帅教者”规定:“将出学,小胥、大胥、小乐正简不帅教者,以告于大乐正,大乐正以告于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学,不变,王亲视学,不变,王三日不举,屏之远方,西方曰棘,东方曰寄,终身不齿。”即对不堪受教化的劣等生,发配至边远地方,终身不录用。
汉代太学的管理及奖惩制度尚不健全。武帝初兴太学,定“一岁皆辄试”(《汉书 ...... (共651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