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墨家思想(其二)
墨家更有一特色焉,曰“交利主义”。儒家(就中孟子尤甚)以义与利为极端不相容的两个概念,墨家正相反,认两者为一。《墨经》云:
义,利也。(《经上》)
又云:“忠,以为利而强君也。”“孝,利亲也。”其意谓道德与实利不能相离,利不利即善不善的标准。若此,吾得名之曰“义利一致观念”。墨子书中,恒以爱利并举,如“兼相爱,交相利”(《兼爱》中、下),“爱利万民”、“兼而爱之,从而利之”(俱《尚贤中》),“众利之所生,从爱人利人生”(《兼爱下》),“爱人者人亦从而爱之,利人者人亦从而利之”(《兼爱中》),“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法仪》),“若见爱利国者必以告, ...... (共443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