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路易·德·塞孔达·孟德斯鸠
十八世纪上半叶杰出的法国启蒙思想家、社会学家、伦理学家、资产阶级法学理论的奠基人。出生于法国波尔多市附近拉勃烈德城堡一个富有的贵族法官家庭。7岁丧母,11—16岁,在巴黎附近一所教会学校接受古典教育。毕业后于1706年到波尔多大学攻读法律,三年后获法学学士学位。1713年,因父亲病故返回故里,不久担任了波尔多郡议会的议员。1716年继承伯父男爵封号,并获得了波尔多法院院长的职位。1726年,孟德斯鸠辞去公职,游历欧洲各国,考察各国的经济政治制度和风土民情,体察新的时代精神和资产阶级要求,这使他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政治理论思想体系,奠定了孟德斯鸠主义的基础。1731 ...... (共431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