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 高案、高桌
随着坐具的升高,承具的高度也相应得到提升,这在敦煌壁画中有所反映。比如,晚唐莫高窟第85窟窟顶东坡壁画《肉坊》[63](图5-9-1)中描绘了两件高型方案的形象。这里之所以仍称为“案”,是因为它们的四足均没有置于承面四角,而是内收安放,这在清代以来的家具术语中被称为案,所谓的桌则是四足均安放于承面四角的承具。其中的一件案上放有一只被杀的羊,屠夫正在另一件稍高的案上切割肉,其高度达到屠夫的腹胸之间,因此可称为高案。这两件高案造型粗朴,案面为方形,似为厚木板拼接而成,四足体现了一定程度的侧脚和收分。它们的形制比例较为接近于今天的方桌,但是腿间并无横 ...... (共140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