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案
敦煌壁画中描绘了许多案,在对它们进行诠释之前,需要对案的来龙去脉解析一番。宋代之前,古人以席地而坐为主,故承具相应也较矮,如《新唐书》载节度使的礼案“高尺有二寸,方八尺”[12],其特征是大而矮。到了宋代,不少案在高度上和高脚桌并无太大区别,譬如南宋陆游所说“而其墓以钱塘江为水,以越秦望山为案,可谓雄矣”[13]中的“案”就不会矮,因为缺乏高度是无法使人产生雄伟感觉的。
鉴于魏晋南北朝至宋代这一时期案的种类较多,而且与桌、几、台等承具有着密切而复杂的联系,今人对它们名称的使用也比较混乱,为便于对这些形形色色的案进行分类研究,我们将案主要分 ...... (共112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