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制局总裁梁启超呈大总统推行国币简易办法
(民国三年九月)
(一)将国币与各地方之过帐银,算出比价,列为详表,例如:国币一元,合天津行平化宝银六钱九分一厘。合上海九八规元银七钱二分七厘,其他各地皆照此推算公布之。
(二)在天津将行平化宝银六十九两一钱。在上海将九八规元银七十二两七钱交与造币厂或中国、交通两银行者,方刻兑给国币或兑换券百元,其他各地,照此类推。
(三)将国币或兑换券百元,向中国、交通两银行换生银者,在天津立兑与行化银六十九两一钱。在上海立兑与规化银七十二两钱,其他各地,照此类推。
(四)与外国银行交涉,凡彼此来往帐目,在上海地面,国币一百元,当规元银七十二两七钱计算;规元银一 ...... (共101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