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理学检查的基本方法
除视、触、叩、听四诊外,骨科还常用测量的方法及各种特殊的试验方法进行检查。
(一) 视诊
1.一般情况: 应观察局部皮肤有无红肿、有无色素斑及静脉怒张,有无创面、伤口及窦道,注意肉芽组织的生长情况及分泌物的性质和量的多少,观察肌肉有无萎缩、挛缩及震颤。
2.静态观察: 以前、后、侧三个面及站、坐、卧三种体位,仔细观察患者躯干和肢体的轴线、夹角、生理弯曲有无异常,两侧是否对称,若有畸形,应正确记录。
3.动态观察: 嘱患者行走及作伸屈、旋转、蹲屈、站立、握拳及对掌等动作,观察躯干及肢体有无异常活动及活动功能障碍。
(二) 触诊
包括骨、关节、肌肉、肌腱、韧带等 ...... (共326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