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
中国书法理论的重要范畴。指和谐、清雅的声音,即韵律之韵;或指既形象又超形象的意味,即韵味之韵。最早用来品评人物神态风度,其后才逐渐扩大到书画中,并成为写意艺术流派的风神卓然的理想美。韵在书法中,通常指一种以书写者主观审美体验为主,或生动自然,或缜密洗炼,或委曲含蓄的意味无穷的艺术氛围。书法得其“韵”,即达到自然随化笔写冥合之境。魏晋南北朝时期,“韵”的内涵开始多义化、复杂化。尚韵,是中国艺术的重要追求。(1)指高雅的艺术风貌。宋代黄庭坚《北齐校书图题跋》云: “书画以韵为主……收书画者观予此语,三十年后少识书画。”其《山谷文集》云: ...... (共88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