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胆识力
清叶燮在探讨诗歌创作物与我关系时,从客观方面提出理、事、情,从主观方面提出才、胆、识、力,而诗应当是主客观这几个方面的统一。主观条件的才、胆、识、力,“此四者,所以穷尽此心之神明。”而一切客观方面的理、事、情,“无不待于此而为之发宣昭著。”“人无才则心思不出,无胆则笔墨畏缩,无识则不能取舍,无力则不能自成一家。”“以在我之四,衡在物之三,合而为作者之文章,大之经纬天地,细而一动一植。咏叹讴吟,俱不能离是而为言者矣。”(《原诗·内篇》)由这个主观的“在我之四”,与客观的“在物之三”互相作用,形成统一,而主观的“在我之四”中,识又是最 ...... (共35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