馀论
我是不主张“苦读”的人,所以不管毛姆的话讲得多么不全面,仍然深表赞同:
没有人必须尽义务去读诗、小说或其它可以归入纯文学之类的各种文学作品。他只能为乐趣而读。
有的人根本不提一本书的可读性如何,他们完全没有注意到:“文学本身是一种艺术。它不是哲学,不是科学……它是一种艺术,而艺术是为了欢愉。(《书与你》)
据说夏承焘先生教导弟子也有“乐读”之说,那精神该是与此不谋而合的。我自幼爱好古代诗词,就因为感到这是一件乐事。即使在十年动乱插队落户,躬耕陇亩期间,它也给我很多慰藉和快乐。那时,我是虽能欣赏,却不曾想到“七法”的。要说方法,便只有背 ...... (共118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