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提倡晚婚的言论
“戊戍变法”的著名人物梁启超于1902年12月30日,在《新民丛报》上发表了《禁早婚议》,这是最早的比较全面地提倡晚婚的言论。
在《禁早婚议》一文中,梁启超列举了早婚的五大害处:一是害“养生”,即对身体有害;二是害“传种”,即对后代的体质有害;三是害“养蒙”,即不利家庭对子女的培养教育;四是害“修学”,即对后代的学业有害;五是害“国计”,即人口增殖速度过快,对国计民生有害。梁启超还认为“男子三十”、“女子二十”是结婚的适宜年龄。可惜,梁启超以及后来一些人士提倡晚婚的言论,对根深蒂固的封建观念没有产生多大影响,也未能改变早婚早育的陋习 ...... (共28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