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徒
今辽宁省锦州市北英城子
前汉县,后汉分隶辽东属国,三国魏隶昌黎郡 (辽东属国所改) ,晋因于魏而改昌黎郡属平州。
《汉志》作宾从,《郡国志》和《晋志》均作宾徒。清人惠栋、钱坫、王先谦等考订应作宾徒,今从之。
西晋昌黎郡领有昌黎、宾徒、徒河等县。昌黎今义县,宾徒或与相去不远,似亦与徒河有关,则宾徒极有可能介于昌黎、徒河之间。
据《汉志》狐苏县注: “唐就水至徒河入海。” 《奉天通志》谓小凌河“古名唐就水”,又载小凌河支流南流迳营城子 (一作英城子) ,注谓有故城遗址,建置无考。因定宾徒于此,其方位与昌黎、徒河 (今锦州市) 的关系均合 ...... (共28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