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用药禁忌
药物具有治疗作用和毒副作用的双重性,利用治疗作用、避免毒副作用是选药组方的基本原则。毒副作用就是用药禁忌的问题,包括配伍禁忌、妊娠禁忌、饮食禁忌等内容。
一、配伍禁忌
中药“七情”中的“相恶”和“相反”的配伍关系均属用药禁忌。有关反药的内容,历代古籍中记载并不一致,被后世公认并影响较大的是金元时期概括的“十八反”和“十九畏”。
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编成歌诀为“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十九畏:此处之“ ...... (共107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