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務興利公司債券
1905 年8 月中國同盟會成立後,孫中山即到南洋募集軍費。11 月在越南西貢,爲避開當地政府干預,借用廣東募債總局及中華民務興利公司等名義發行債券。背面有契約,内容爲“中華民務興利公司今議立新章,興創大利,以期利益均沾,特向外募集公債貳百萬圓,以充資本。自本公司開辦生意之日始,每年清還本利五份之一,限期五年之内本利清還。如到五年期滿有不願收回本利者,以後則照本利之數每年算回周息五釐,每年派息一次,特立此券收執爲憑。廣東募債總局立約” ...... (共21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