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经济史分期问题
关于中国近代经济史的上下限和科学地划分发展时期的学术讨论。始于1960年, 至今尚在继续。中国近代经济史以1840年为上限, 意见基本一致, 也有认为以1842年中英签订江宁条约时更符合实际, 更为准确。其下限, 或断于1919年,或断于1927年,或断于1949年10月,经过讨论,现已趋于一致:以1949年10月 为宜。在1840年至1949年10月间如何划分时期和阶段,主张繁多。就大的时期的划分上,主要的观点有二时期说和三时期说。前者的断限年代,又有1919年和1927年之分。后者的断限年代,第一时期和第二时期之间,或1895年,或1901年,第二时期与第三时期,或1919年,或1927年,或1931年。这个问题的讨论,涉 ...... (共37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