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习惯 原始崇拜 社会习俗禁忌与戒律 法对习惯的肯定与继承 法与习惯的差别 习惯的强制性
分类:世界法律思想844字
首先,习惯与经常性的行为惯例是法律的重要历史渊源。习惯问题可归结为以下几点:人们通常做什么,必须如何做,习惯本身的发展趋势如何。习惯的形成先于王权和法律,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和演变,习惯成为立法者和法典编纂者制定法律或编篡法典的资料来源。至少我们可以认为,在内容方面,习惯是法律的基础。在凯尔特、法兰克及盎格鲁——撒克逊法律中,氏族习惯是法律的主要部分。
其次,习惯曾经是法律的重要形式,在某些国家至今亦然。习惯作为具有强制性约束力的特别行为规则长期以来为法院和制订法所采纳。英国普通法的大部分内容是由法官认可、赋予其强制性效力的习惯。在 ...... (共84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