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论
它最初的目的是要证明数学的协调性,后来逐渐推广到探求一般的公理系统的协调性。证明论的根本做法是:把所探讨的理论系统(例如数学)完全形式化,作为研究对象,叫做对象理论。对象理论被当作没有内容的,只是根据一定语法规则由一些被称做字母的基本符号组成的一些符号序列,这些符号序列根据一定变形规则而变化。如果能够导出A和A两个符号序列,指经过解释后表示互相矛盾的两个命题,则说这理论是不协调的;如果无论怎样变形都不能得出这种符号序列,便说这理论是协调的。证明论的目的是探讨怎样的理论是协调的,怎样的理论是不协调的。证明论还涉及到一种被称为元理论的理 ...... (共58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