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福利
国家和社会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福利设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生活的照顾和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 国家和社会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救济、补助;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残疾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举办福利院和其他安置收养机构,按照规定安置收养残疾人,并逐步改善其生活; 公共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给予方便和照顾,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 ...... (共629字) [阅读本文]>>